兰州兽医所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正值党的十九大召开之际,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兽医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7〕36号)要求,在殷宏所长与赵海燕书记的带领下,兰州兽医所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各职能部门于2017年10月10至11日开展了全所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
此次检查是兰州兽医所加强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督促指导各实验室整改了生物安全隐患,严格落实了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了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的保藏与实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