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关于设立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协议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项目,具体说明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说明
4年,申请资助强度上限为23项左右。从4年。根据协议,双方资助的经费原则上限用于当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是:研究经费3.评审程序:申请人提交撰写完整的申请简表;双方资助机构进行初评;通知初评获得通过的双方申请人提交正式申请书;双方资助机构各自对正式申请书进行同行评议,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联合评审,最终发布评审结果。
二、申请资格
2.香港研究人员申请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的条件与申请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辅助金的条件相同。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不得超过3.本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总数仅限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说明
申请简表提交程序“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选择点击“NSFC-RGC申请简表”,即进入填写状态。注意:填写完成后,点击EMS)寄送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2013年2月2月, 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联系方式
内地联系人:王逸 荣培晶010-62327004
内地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wangyi@mail.nsfc.gov.cn
香港联系人:余慧宜00852-28451183
香港联系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span 12pt"="" times="" new="" roman';="" black;="">6―8号瑞安中心<span 12pt"="" times="" new="" roman';="" black;="">7字楼
发布网址: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07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