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春节”放假通知精神,现就我所春节放假安排如下:
1月27日(星期五)到2月2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节日放假期间,各职能服务部门负责人和创新团队首席要认真落实好本部门办公室、实验室、动物舍等的内部巡查和安全防范等工作,重点抓好防火、防盗及菌毒种和化学试剂药品和易燃易爆、强酸强碱等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即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以确保节日安全。
综合处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