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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招

发布时间:2017-11-21

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320号文《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硕士(VMM)。  

二、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20137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且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在620日至7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

考生于7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满足报名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报名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准考证下载:考生于1017日后,在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确认;将该表一式两份(原件)与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试时一并提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录取前我院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我院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抽查部分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我院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四)招生领域

兽医硕士所有领域。

(五)考试科目

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及农业/兽医专业考试与相关面试。

GCT考试是入学考试的初试,实行全国联考,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学位中心统一组织。GCT考试参考资料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复试参考资料为《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兽医基础知识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第2版,兽医硕士适用)。我院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我院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农业专业考试与相关面试(入学考试的复试)。

(六)考试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31027日上午8:30-11:30

专业课考试与相关面试工作于201312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三、录取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

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四、其它事宜

(一)考生只可选择一个推广领域报考。考生取得的GCT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研究生院办公楼319房间  

 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010-82106602

联系人:晁老师

附件:报名登记表(样表)

附件: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