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元旦”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我所“元旦”放假安排如下:
1月1日至1月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4日上班。
节日放假期间,各职能服务部门负责人和创新团队首席要认真落实好本部门办公室、实验室、动物舍等的内部巡查和安全防范等工作,重点抓好防火、防盗及菌毒种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按规定即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
综合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