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内部招标邀请函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的采购计划,物料供应部对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招标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二、招标内容:车辆租赁服务。
三、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9:30分。
四、开标地点:兰州兽医研究所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提供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经营范围必须具有从事汽车租赁的合法经营权。
(4)、车辆要求证照齐全,车况符合国家客运车辆标准要求。
(5)、驾驶员必须持有客运车辆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应驾驶证(复印件)。
(6)、车辆保险齐全,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等(复印件)。
(7)、常用车型与4S店签订的车辆维修合同协议书,内容包括维修保养、拖车服务、事故车辆维修保证和时间要求。
(8)、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和近两年业绩简介(以合同为见证材料)。
(9)、售后服务承诺。
2、投标:
(1)、投标人应按要求投标,并附所投产品的宣传彩页。
(2)、投标报价:租赁价格的费用。乙方应如实填写价格,投标报价采取唯一价格,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租赁轿车为国产汽车,车价不应超过18万、排量不应超过1.8L(含增压)。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租赁车辆的租赁价格是指出租车辆交付至指定地点的价格。
主要车型报价表中的内容应按车型型号分别填写,并填写车辆的购置时间。
(3)、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人应编制正本一份。
(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于信封内,于2015年11月19日上午8:30之前送达或邮寄至兰州兽医研究所综合楼123房间,过时拒绝接收。
六、评标方法:本次招投标以价低且车况优为中标者。
七、付款方式:每季度末结算租车费,乙方需要提供税务发票和派车单,税款由乙方承担。
八、备注:
1、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等一切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中标后签合同,合同期为1年。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盐场堡徐家坪1号
联系人: 谢毅(电话:8342619)
附件: 汽车租赁价目表.doc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二O一五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