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科研楼实验室和过道灯具更换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二、采购文件编号:lsy-cwccg-2025023
三、采购要求及主要参数
详见附件1《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科研楼实验室和过道灯具更换项目技术要求》。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报价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意参与报价的报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以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维修或者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或者具有相关工程资质。
五、质量要求
工程标准符合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TJ-34-97),工程建设与施工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规范。
六、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
七、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将所有竣工资料及施工过程相关资料按要求提交后10天内支付97%,留合同额3%作为质保金,质保2年。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报名
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午17点之前发送至邮箱zhuhaixia@caas.cn,视为报名成功,过期不候!
十、报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北京时间)之前。
2.递交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综合楼三楼第三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投标单位须在密封袋上标明报价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
十一、评议会议
本项目拟定于2025年7月31日9时议价,请参加人准备好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准时参加。
十二、评比办法
本次议价采用评分法,经评委专家评选出最优方案及报价人(详见附件3--综合评分法标准及分值)。
十三、联系方式
技术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294150063
商务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931-8376825 13893150173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