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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文明办复查我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30

  11月29日,市文明办副调研员马晓星带领由兰州市文明办、城关区文明办、盐场路街道办、盐场路社区组成的文明单位复查组,对我所“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进行了复查。我所所长、党委副书记殷宏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海燕等陪同检查。

  复查组采取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听取汇报等方式,对我所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建设、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风尚传播、文化体育活动、参与帮扶共建、优美环境建设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复查。并到我所东坪实地察看了新建的小游园以及绿化景观、小凉亭、休憩座椅和健身器材等公益服务设施。

  复查组充分肯定了我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同时,针对一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提出了今后需要加强改进的意见。马晓星副调研员要求要加强与省市区文明办沟通联系,按照新版布的文明单位测评细则,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工作,突出科研单位工作特色,进一步加大创建文明单位力度,通过开展“以身边人讲身边事”和“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志愿服务单位)、“一桌”(文明餐桌)、“一牌”(“遵德守礼”提示牌)、“一传播”(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五个一”建设等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弘扬社会新风尚,真正让“省级文明单位”在研究所落地生根,不断改进,不断完善,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工作中,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殷宏所长表示,我所将以此次复查工作为新的起点和契机,不忘初心,继续前进,针对复查组提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积极营造创建文明单位的浓厚宣传氛围,努力创建国家级文明单位。

  我所党办人事处处长杨敏、副处长石建梅,综合处处长刘志杰、副处长陈荣华陪同复查组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