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亚非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国际合作处 2014-02-08
各有关单位:2015年度中国与部分亚非国家的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政府间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及政府间交流项目征集工作。我厅将组织我省的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本年度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的征集国别为以色列、日本、新加坡,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
2.产业技术合作项目
双方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参与项目并提供技术支撑。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成果产业化所需技术、资金和产业化能力。合作双方应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达成一致。合作双方应已就项目合作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3.交流项目交流项目旨在通过支持两国间具有明确目标的人员交流,支持两国研究机构、大学和企业合作开展研究与开发,及技术的转移与推广。项目须具备技术先进性和较高的创新性,具有技术输出或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合作双方应具备相应的研发投入能力,并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达成一致,并就项目合作签署相关意向书、协议或合同等。本年度政府间交流项目的征集国别为南非、泰国,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
三、资助方式及标准资助经费由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即中国科技部和外方主管部委)依照本国的法律、法规和程序分别提供给各自项目承担单位。政府间联合研究项目和产业技术合作项目:执行期一般为两年,最长不超过三年。每类计划资助项目个数及额度见附件2年,每年支持一次互访,出访和接待团组数量均不超过1.申报材料要求联合研究和产业技术合作项目建议书请按照附件3的格式及要求填写。此外,所有三类项目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双方针对合作项目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协议等材料。2)亚非国家政府间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项目类型”设置文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