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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2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展计划处 2013-08-07

  甘科计〔2013〕17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引导和支持企业研发新产品,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2014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简称新产品计划)重点围绕国家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继续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的新产品的支持力度。

  根据“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新产品计划按照“面向企业,引领产品创新;聚焦重大,突出国家目标;市场为主,加强政府引导;创新管理,鼓励社会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新产品计划项目分为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两类。

  依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软科学研究计划等计划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13〕528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2014年度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新产品计划仍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中心”,域名http://program.most.gov.cn)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说明》(见附件1),认真做好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报送工作。

  三、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一)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申报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

  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二)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申报部门。

  四、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详见《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领域(2014)》(附件2)。

  新产品计划不支持以下产品:

  (一)食品、保健品、饮料、烟、酒类产品及其生产中相关助剂和辅料等;

  (二)化妆品、日用化工、一般纺织品、服装、家具、家电、家装建材等日用产品;

  (三)用进口零部件(包括散件)组装的产品;

  (四)单纯为军工配套的产品;

  (五)传统手工艺品;

  (六)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

  (七)动、植物品种资源;畜禽、水产等动物饲料及其添加剂;

  (八)高能耗、高排放、污染环境的产品。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凡在我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报。同时,凡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由地区赛入围全国赛的优秀企业可优先申报,并不受地方推荐限额限制(含2012年参赛优秀企业)。

  2.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供如下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表(在线打印);

  2.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在线打印);

  3.附件材料(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经审计的企业2012年度财务报表;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5)特殊行业许可证;

  (6)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认可证明,或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7)权威机构检测(验)报告;

  (8)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9)用户意见报告(两份)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不得重复申报。

  1.申报单位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项新产品计划项目,并且重点新产品和战略性创新产品只能择一申报。

  2.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多渠道、跨计划重复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

  3.已列入新产品计划的同一产品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不予受理并取消申报资格两年。若型号不同,则须提供新的授权专利及其说明、附图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以证明其有重大改进和创新,方可申报。

  (四)规范产品名称。应采用“型号+产品名称”或“产品名称+型号”(特殊行业除外)的填写格式。产品名称应避免过于宽泛,尽量不出现英文词组或缩写,并不得使用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等词语。

  六、注意事项

  (一)书面报送材料:

  1.申报单位在线填写《项目申报表》、《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提交至申报部门后,用A4纸打印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产业化状况及前景分析》。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2.“项目申报材料清单”中划勾的项目,纸质材料中必须要有与其相对应的原件或复印件。

  3.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所列顺序用抽杆夹等夹住(不装订)即可,待初评完毕推荐上报科技部时由省科技厅统一装订。

  (二)申报单位进行系统申报时,需生成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PDF文件,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及附件材料PDF文件,并将上述两个PDF文件上传。

  WORD文件转换PDF文件步骤:例如在Microsoft office 2007-2010软件中,编辑好文档后点击“文件”―“另存为”,保存类型为PDF格式。

  (三)项目申报表中“研发经费投入、累计研发投入和至批产时总投入”等为不同概念,应仔细查看填表说明。

  (四)所涉及知识产权应根据与申报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据实准确填报。

  七、申报中心随时公布最新的申报注意事项及工作动态,请及时查询。有关申报用户注册、系统填报、项目提交等事项请咨询申报中心,申报用户注册信息请传真至申报中心。申报中心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010-51292636

  传真:010-68522908、68528068、68529028、68523396、68521776

  邮箱:program@most.cn

  八、我省受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和网上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注:请于9月6日之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所科技处

  九、联系方式

  邮 编:730030

  地 址:兰州市庆阳路166号

  联 系 人:王 芳 樊红梅

  联系电话:0931-8885176 8849102

  附件:

  1.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2.2014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