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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农科院有关规定,我所复试分数线为:总成绩≥195分,英语≥45分、业务课1≥60分、业务课2≥60分。现将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8年博士生复试名单

排名

考生姓名

英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初试

成绩

报考

导师

1

吴耀东

73

97

88

258

贾万忠

2

文圆

80

88

82

250

关贵全

3

张娜

63

86

80

229

刘光亮

4

高真贞

62

90

72

224

景志忠

5

李玲霞

63

83

71

217

刘湘涛

6

王凯玲

48

82

85

215

孙跃峰

7

张光磊

53

93

67

213

常惠芸

8

徐晓佩

47

93

72

212

朱兴全

9

李明霞

48

86

77

211

王永录

10

许笑

58

86

65

209

蔡建平

11

姚怀兵

54

90

65

209

刘在新

12

白满元

47

93

65

205

刘在新

13

武永淑

45

93

66

204

李彦敏

14

韩亮

46

87

69

202

付宝权

15

罗志宽

47

89

60

196

刘湘涛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

代军飞

44

77

51

172

张杰

  二、住宿安排

  1、兰州市本地考生不安排住宿,外地考生由我所统一安排住宿,请于2018年4月23日辽海商务酒店总台凭身份证登记入住(宾馆地址:从兰州火车站乘坐7路公交车到杜家台站下车,金钥匙学校内即是,电话8338222或8338111),外地考生如果不需安排住宿请提前告知。

  2、我所住宿负责安排到4月26日中午12:00,请在12:00前将房卡交到宾馆总台,如26日中午12:00后还需住宿,费用自理。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中国农业科学院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生只须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

  5、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6、硕士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免交);

  7、身份证复印件2份(与原件大小一致);

  8、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1500-3000字);

  9、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10、体检表(双面打印,贴一张1寸免冠照片,身份证个人照片面复印件1份,并将此裁剪出来)。

  四、复试时间安排

  1、4月24日 7:40甘肃省人民医院老干部体检中心体检(注意:考生携带体检表(内容填好,不要吃早饭),身份证原件。

  2、4月24日  10:00-11:30 专业外语笔试

  3、4月24日  14:30-17:30专业知识考核

  4、4月25日  8:30 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能力面试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采取面试及笔试的方式进行。复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英语、口语及听力占20%、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能力面试占50%。

  1、专业知识考核:考生用ppt在8-10分钟内汇报其主要研究工作,包括①基本情况:考生姓名、籍贯、毕业院校、专业、兴趣等;②参加的研究项目及社会活动或工作经历;③硕士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取得的主要成绩;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回答问题不超过20分钟。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综合能力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②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六、录取

  录取成绩中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比例为5:5。复试结束后,我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50%)和复试(占50%)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得出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线为6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每位导师只能录取1名报考本人的考生,且是每位导师所有考生中录取成绩(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平均)排名第一者,其余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即使在全部考生中排名靠前,也不能被录取。如果有导师没有学生报考,在研究所招生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参加了复试但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按录取成绩排名选择其他没有考生报考的导师,此次的导师学生双向选择,至招生名额录取满为止。

  七、信息公开

  考生可自复试后起通过电话0931-8342166查询复试和录取情况,也可登录兰州兽医研究所网站(http://www.chvst.com)查看录取信息。

  我所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兰州兽医研究所招生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考生接待电话:0931-8342166;监督电话: 0931-8342705;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2162692。

  八、复试回执

  请将复试回执(回执文件注明姓名-复试回执)于4月19日24:00前发到lsykyc@163.com,过期未收到回执视为不来参加复试,我们收到后会回复“复试回执收到”。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二O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 复试回执(1)

>> 体检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