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处工作职责
1.成果转化。负责起草研究所成果转化规划、发展战略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及转化技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科技成果的转让、推广及对接服务,负责草拟合同、商谈转让价格、组织签订合同等;组织参加成果/产品展览或宣传活动;负责按照研究所的奖励政策,审核、统计、核算并通知财务发放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奖励。 2.科企融合。负责建立生物制品孵化平台;负责独立建立或与公司联合建设疫苗、诊断试剂等生产中试平台,实现科研、开发、中试与产品申报一线贯通。 3.知识产权。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的孵化与保护等。 4.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价值评估,新兽药、专利及其他科技成果的申报、注册与管理以及GCP/GLP认证等。 5.负责申报国家、农业农村部、甘肃省相关专业工程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 6.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统计工作。 7.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