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制订和完善所各项财务制度;负责所各类专项资金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并组织监督执行;负责统筹安排所各项收支;负责各类支票、账户、证书、财务印章等资料的管理;有效利用财务数据,做好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等工作。 2.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农村部、农科院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制定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固定资产登记、清查、处置等工作;负责国有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无形资产登记入账;负责研究所对外投资事宜及所办企业的监管工作。 3.公共用房及住房补贴管理。负责研究所公用房屋、土地的产权管理;负责研究所住房、办公用房、基础设施、职工宿舍管理、租赁及相关费用收缴工作;负责研究所住房补贴的预算、决算及发放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相关工作。 4.工资奖金发放工作:负责发放各类人员的工资奖金,并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